关于警惕防范不法分子假冒我司名义进行诈骗的声明
近日,我司发现有不法分子假冒我司人员并以我司名义与相关单位洽谈资金及交易合作。此违法行为不仅损害我司商誉,更是蓄意欺诈,涉嫌刑事诈骗的犯罪行为。
为维护我司的市场声誉和正当权益,并保护市场同业机构利益不受损害,我司郑重提示并声明如下:
一、我司工商注册名称为“蓝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蓝石资管”),对于任何假冒我司及我司人员及伪造盗用我司名称、商标、标识、logo违法行为,一经核实,我司将向公安机关报案,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二、我司敬告社会各界朋友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如遇任何机构或个人以“蓝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或“蓝石资管”名义洽谈合作(包括但不限于投资交易、资金往来、媒体发布等事宜),欢迎致电人力资源部李女士(15210250429) 或品牌公关部胡女士(17710160122)查证核实,以避免造成损失和麻烦;
三、蓝石资管将始终坚持“稳健投资 客户至上 绝对收益 追求卓越”的理念,努力为客户奉献长期、持久的良好回报。
三、蓝石资管将始终坚持“稳健投资 客户至上 绝对收益 追求卓越”的理念,努力为客户奉献长期、持久的良好回报。
特此声明。
蓝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六月十五日